一、单位概况 根据区划调整工作的相关安排,新的鼓楼区总工会于2013年5月30号成立,区总机关现有主席1名,常务副主席1名,副主席3名。设办公室(财务科)、组宣科、维权科、保障科4个内设机构,全区现有独立工会组织1238家,涵盖企事业单位8907家,拥有会员17万3千余人。
二、主要职责 (一)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和工人运动、工会工作的方针,围绕区委、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,组织实施区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确定的各项决议。 (二)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,组织、指导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等社会职能;贯彻执行鼓楼区工会代表大会、区总工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决议,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。 (三)负责全区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,与区委有关部门协商推荐街道、系统等中间层次工会及区直属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。研究制定各级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 (四)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向区委、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、愿望和要求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;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。 (五)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,推动建立平等协商、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。 (六)协助区政府做好全国、省、市级劳动模范的推荐、评选工作,负责全区各级劳动模范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比武、劳动竞赛、合理化建议、技术创新和技术协作活动。 (七)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、工会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,做好全区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和困难职工的保障工作。 (八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三、领导分工
区人大党组成员、区总工会主席陶顺生:全面负责总工会工作。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吴霁宁(正处职):协助主席开展工作,分管行政、财务、纪检、党建工作。 区总工会副主席王以华(正处职):分管工会组建、宣传教育、理论研究工作。 区总工会副主席汪华(正处职):分管女职工、职工保障、经费审计工作。 区总工会副主席王祝山:分管生产保护、民主管理、职工法律工作。 区总工会副调研员王致鸣:协助分管老干部工作、职工科普工作。 区总工会副调研员林江:协助分管宣传教育、职工法律工作。 单位地址:南京市中山北路540号鼓楼区政府大院主楼11楼 单位电话:585915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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